平舆县法院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在民事审判中采取多项为民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一是建立为农服务机制,对于处于农忙时节和节后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案件,设立“流动法庭”和“假日法庭”,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把对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点,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坚持院长接访和法官周末轮流值日制度。每周一由一名院长负责接待来访群众,解难释疑,并促成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每周末法官轮流在院接访处值班,对来访和咨询的群众进行接待,对群众咨询的问题当场回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记录在案,并及时向领导进行反映以便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是坚持走访企业。党组成员分别就自己联系的规模企业适时进行走访,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处理金融危机引发的案件。
四是建立便民立案“绿色通道”。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优先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
五是定期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班子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好的意见,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对照讨论,加以整改。
六是实行司法援助制度。简化证明经济有困难的程序,对低保对象、破产企业职工、五保户或是追索抚养、赡养费、抚恤金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七是狠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改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亲和力。
八是加大调解力度。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坚持快审快结,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