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社会矛盾交织、居高不下的特殊时期。在诉讼活动中,殴打伤害法官及当事人等事件时有发生。面临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维护正常的办公、办案秩序,保障庭审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平舆县人民法院制定《平舆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保障庭审安全制度》,确保庭审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对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都应认真了解案情,提前对开庭时可能遇到的不良情况做出分析和预测,对情绪大,矛盾冲突的,要认真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缓和气氛,消除对立;要注意方式、方法,尽量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猜疑,避免引起当事人的强烈不满,绝不可以出现因语言过激或不负责任而导致事态扩大,选择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以促使问题不能升级,尽全力做好稳控工作。如果遇有可能出现意外或其他事故的,应该将情况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需要司法警察协助,安排司法警察执行保护庭审安全的任务。
二是对于下列刑事案件,合议庭及法警部门应当全力配合,维护诉讼程序,保护出庭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卷宗、证据的安全。(1)涉黑、涉恶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2)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等集团或者团伙犯罪案件;(3)开庭前,已经有迹象显示可能出现当事人亲属等围攻情况的案件;(4)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5)其他可能出现扰乱审判秩序,具有出庭风险的案件。
三是需法警专门护送公诉人员或当事人出庭的,对于可能出现的妨碍正常庭审等行为的,法警部门要在开庭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规范用警制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合理部署警力。
四是在案件的庭审过程中,司法警察应保持高度警惕,全程对庭审人员实行跟踪保护,承担贴身防卫和开庭值勤的职责,严格保护公诉人的人身安全和卷宗、证据的安全。如遇不法人员威协、恐吓、围攻、辱骂、殴打、伤害审判人员公诉人及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意图损毁卷宗、证据时,应实施包括快速反应、现场处置、贴身保护、现场急救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必要时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使用警械具。
五是法警要强化专业化训练,定期演练,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维护庭审的严肃性和威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