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 3月16日,驻马店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培训会。本次破产审判培训会邀请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李红芬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破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樊涛教授以及平顶山市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员额法官、中国破产法论坛、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获奖作者高媛媛来院为我们授课和经验分享。
会议由驻马店中院副院长李蔚涛主持,由五项议程组成,上午首先由市中院院长邹波致辞、省法院李红芬庭长授课并对驻马店全市法院1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进行督导暨管理人选任工作座谈;下午由樊涛教授授课,并由高媛媛法官作先进地市经验分享。驻马店中院民二庭翟冰冰庭长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驻马店各县区人民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及负责破产审判、营商环境同志等6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李红芬庭长
李红芬庭长从河南省办理破产指标评价体系以及世界银行办理破产指标评价体系入手,对营商环境指标作了详尽介绍,再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价值导向及提升举措作了独到的见解,包括对河南省破产程序启动、债权人程序和实体权利的保护、破产案件的高效办理、以及破产审判机构和管理人的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点明了破产工作的综合性、协同性、涉众性等特点,分析了破产工作存在案件启动难、审理难、府院联动难的深层原因,并对提升指标提出了针对性的有效举措。她重点督导了驻马店市2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在听取案件汇报后,逐案分析了未结原因,找准了问题症结,为下一步高效审结破产案件指明了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破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樊涛教授
樊涛教授从破产的概念和起源、破产法的立法理念以及破产法特有的价值体系、概念体系与制度体系角度开展授课,突出破产法的重要性及民商事审判团队培养破产法思维的必要性。同时对我国《破产法》实施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
平顶山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员额法官、中国破产论坛、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获奖作者高媛媛
高媛媛法官作为先进地市破产审判工作的代表,为破产审判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提供了解决路径和方法,拓宽了工作思路,破解了工作难题,对提高驻马店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提升“办理破产”指标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能动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驻马店两级法院将以此次培训学习为契机,立足于破产审判实务,坚持学以致用,健全创新破产审判各项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