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决策部署,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4月14日,驿城区法院持续加快执行工作进程,与兄弟法院联合开展执行攻坚工作,最大程度发挥执行效能。

当天上午,驿城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来自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异地协助执行函,申请人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发现徐某名下一辆奔驰suv在驻马店出现。接到信息后,驿城区法院积极部署,迅速行动,最终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东侧路北张仲景大药房门口发现涉案车辆。法警大队驻执行局中队长王树随即联系车主,车主到场后情绪激动,拒不配合,王树遂向其出示证件告知车主该车为法院查封车辆,并对该车主释法明理。经过一段沟通,该车主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在将车辆交付给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干警后,为安全起见王树带队护送兄弟法院至高速路口,随后返回单位。


中午下班后,法警大队驻执行局中队又接到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请求。经查明,该案被执行人在驻马店有汽车一辆,房产两处,王树队长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警力,协同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同志前往驻马店银丰清水源小区地下车库扣押奔驰汽车一辆,紧接着对该小区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腾空清场。在驿城区法院干警的协助沟通下,被执行人态度诚恳地向金水区法院保证自行搬离。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王树队长又带队协同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同志赶往驻马店通达小区,对第二处房产成功进行了强制腾空清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兄弟法院完成三个强制执行任务,同时也得到了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的一致认可。
驿城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强化执行工作大局意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加大社会曝光力度,与兄弟法院形成执行合力,携手共破执行难,更好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