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法院三项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09-06-22 10:52:49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平舆县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积极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司法服务活动,针对前一阶段自查、剖析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当前辖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在业务工作、司法服务和工作纪律三个方面,明确标准,提出要求,服务于优化开发区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一是办案实行“五公开”。即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理期限、公开开庭审理、公开执行信息,以公开促公正,增强司法保障能力。  

    二是服务做到“五主动”。主动对改制企业进行法律指导;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主动提出司法建议;主动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措施;主动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建议,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三是明令做到“五不准”;不准到企业拉赞助;不准接受企业吃请馈赠;不准借用企业车辆或通讯工具;不准截留、坐支、挪用暂扣企业款物;不准到企业索、拿、卡、要,自觉维护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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