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可别大意,被“冒名登记”风险重重

  发布时间:2023-10-25 08:39:07


忽然发现自己成了

陌生公司的领导

是种什么体验?


2022年7月,
彭某发现自己被登记为
某房地产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彭某此前并不知道
该房地产公司
也不认识这个公司的任何人
彭某在该公司登记的工商信息
中看到该公司成立的时间
正在自己身份证丢失之后
彭某多次联系该公司法人
明确告知其侵害了
自己的姓名权
要求消除相关登记
该公司拒不配合
为此,彭某将该房地产公司
诉至驿城区法院
彭某要求房地产公司
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消除与其相关的登记注册信息

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驿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

禁止他人盗用、冒用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的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本案中,彭某举证证明

其曾丢失过一张有效期

至2015年12月26日的身份证

2016年12月5日房地产公司

在工商登记中冒用该张身份证

将彭某登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该行为未经彭某允许

侵犯了其姓名权

彭某请求法院判令

房地产公司停止侵权

撤销登记,证据确凿

经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房地产公司取消与彭某

相关的工商登记

赔付彭某精神损失费3500元


法官提醒:


姓名权与其他人格权相比

具有基础权利的特征
姓名权被侵犯
可能会随之导致其他人格权、
财产权受到损害
本案中的房地产公司
未征得彭某同意
擅自使用彭某的身份信息
侵犯了彭某的姓名权及
其他合法权益
存在过错责任
身份证是证明持有人身份
的法定证件
包含非常重要的个人信息
丢失的身份证一旦
落入不法之徒手中
很有可能被冒用
会让自己的财产安全、
征信记录等陷入危险境地
甚至“被”犯罪而成为嫌疑人
或者被告人
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
一定要提高警惕
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
保护好个人信息及隐私
坚决做到不外借
谨防不当使用
同时在丢失身份证后及时补办

切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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