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作为公司开展合法业务的重要凭证,在日常商务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伪造印章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种违反诚信、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将会面临法院怎样的裁判?近日,驿城区人民法院就查处了一起伪造公司印章虚假诉讼案,并对案件当事人付某采取了司法制裁,有力打击整治了虚假诉讼行为。
付某为了以河南秦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业主追要物业费,于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期间使用私自刻制的河南秦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印章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河南秦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承办法官反映了付某使用假印章起诉的情况,驿城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对案件逐案进行审查。经调查认为,付某私刻印章,冒用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妨碍了民事案件的正常审理,干扰了民事诉讼秩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2023年10月28日,经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付某作出拘留15天、罚款5万元的决定。
虚假诉讼不可为,后果严重需自负。整治虚假诉讼对于建设诚信社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司法权威、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责任。驿城区人民法院对不讲诚信、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惩处,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诉讼秩序,树立诚信诉讼导向,确保司法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