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今年以来,泌阳县法院把践行科学发展观同当前开展的“调解年”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干警的积极性,扎实有效开展民商事案件的调解,通过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设置“人民调解窗口”,将一般的民事纠纷及时化解,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并挂有明显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标志,并派驻调解经验丰富、法律知识丰富的同志在调解工作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此为,泌阳法院还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以及工会、妇联、社区等群团组织中有丰富调解工作实践经验的十多名人员,担任“人民调解窗口”特邀调解员,协助法院参与民事纠纷案件审前、审中和审后调解。
二是加强立案前调解,努力减轻群众讼累。在接待时,调解工作室将一些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个乡镇辖区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当即与当地司法所取得联系,安排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诉讼前的最后一次和解契机,使一些纠纷尽量不进入诉讼程序,减小了群众的负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三是在办案过程中走群众路线。在调节工作中,该院的法官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使群众的意见和法律溶为一体,针对个案特点,在调解过程中借助道德、社会舆论、情理判断事实,说服当事人,积极发挥调解的特殊作用,不但追求结果的合理合法律,还为当地舆论所赞扬,既要使当事人心悦诚服,也得到了案外群众的拥护,并重视纠纷解决的社会效果、社会舆论的评价及对今后的规范效应等。
四是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把司法为民、司法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在进行调解工作的过程中泌阳法院深入实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搞好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深入群众、关心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今年份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以来,“人民调解窗口”以其独特的诉调对接方式,在释法明理、定纷止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6月25日,“人民调解窗口”已累计接待当事人215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8起,协助法院诉讼调解民事纠纷案件59件,为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