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1-2月份质效讲评会

  发布时间:2024-03-14 16:48:30



3月13日,驻马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1-2月份质效讲评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长涛主持。




会议为驻马店中院1-2月份办案标兵、优秀法官助理、优秀书记员进行了现场颁奖。

“迅速转变工作理念,巩固优势和补齐短板齐头并进”“创先争优的意识不强”,“要学习新的质效考核办法,针对性地细化加强条线监督指导”……会上,1-2月份质效排名靠前的市中院刑二庭和新蔡县法院作经验介绍;市中院民三庭、行政赔偿团队和驿城区法院、上蔡法院、刑事审判绩效落后的泌阳法院作表态发言,自觉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工作目标和提升措施。
营造什么样的院风?以什么样的形象面对人民群众?怎样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邹波院长结合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问题,从三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邹波院长强调,一、营造良好院风的关键在领导干部,院庭长要发挥好带头作用,锚定全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和各项工作排名全省前列的目标,将心态由“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带动全体干警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厚植“规范、公正、高效、担当、有为”的优良院风。二、主动争先创优,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全面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两级法院要对照质效指标,深入检视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市委专项巡察做好整改工作,改进司法作风,坚持司法为民,以更勇于担当、积极进取、履职尽责的态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法院要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刑事审判要严格适用证据标准,准确定罪量刑,有效打击犯罪,促进社会稳定。民事审判要加强诉源治理,统一裁判标准,减少案件量和发改率,提高司法公信力。行政审判要做深做实府院联动机制,在审理中注重比例原则的适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执行工作要坚持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执行终本,及时发放执行案款,依法保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中院院领导,专委,处级干部和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法院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干警在分会场参会。


责任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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