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剧终了,法院执行中的知识你学到了吗?

发布时间:2024-07-29 09:45:13


最近,《执行法官》这部剧大结局啦!看到剧中的执行法官们迎难而上,解决了一系列棘手的案件,那叫一个“爽”,也让我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了浓浓的好奇。今天,我就要去找在法院执行局工作的同学问个明白!



你看《执行法官》了吗?

那当然,这可是我们法院执行局全体法官的“下饭剧”,看了《执行法官》,就好像重温了我在执行局工作以来的酸甜苦辣~


那我有几个小问题请教,你可要如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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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被执行人李仁在执行过程中,不仅抗拒执行,甚至以跳楼相威胁,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实在太让人生气了法院针对此类抗拒执行行为有什么处理办法?

被执行人李仁在执行过程中,不仅抗拒执行,甚至以跳楼相威胁,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实在太让人生气了。法院针对此类抗拒执行行为有什么处理办法?

剧中李仁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严重挑战了司法权威。面对被执行人激烈抗拒执行的情形,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如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院将依法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问题二





齐润玉经营的“玉城猪脚饭”店面登记在其子方强名下,方强未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导致法院裁定查封并拍卖该房产。齐润玉认为该店面为其所有,案涉纠纷也与其无关,法院不能执行该房屋。可是,齐润玉不是当事人,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若案外人认为法院执行的房屋为其所有,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说明自己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其他足以阻止执行的权利,并提供相应证据。如果案外人对法院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法院通常会中止对执行标的的处置程序,等待案件审理结果。案外人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诉讼,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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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三





看到剧中的执行法官经常出差、加班,在假期开展执行行动,这是为什么?你们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错综复杂的执行现场带来的多重考验,会不会想要放弃?

执行法官需要查人找物、查封扣押、现场调查,出差是家常便饭,经常奔波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有时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后,为了尽快控制被执行人或财产,需要连夜奔波赶往外地。为了抓住被执行人回家的有利时机开展执行,经常需要占用节假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虽然执行工作中有许多“酸甜苦辣”,但是看到申请执行人拿到钱款的那一刻真的是成就感满满!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为了拿到一纸正义的判决,更是为了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从“白纸黑字”变成“真金白银”,而执行就是这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责任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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