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遂平县法院民二庭通过启动庭前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月20日,原告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制药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前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硫酸庆大霉素300件,合款21万元,被告应在2009年3月31日前供货,逾期交货被告应按日5%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预付货款20万元,而被告未依约向原告供货。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供货,被告均未履行。原告于2009年5月7日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返还预付款2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0万元。
遂平县法院民二庭受理案件后,根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于5月8日、5月19日先后两次前往被告河南前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经过办案法官的努力,终于将被告位于开封市的一处地产予以查封。被告得知地产被查封后,主动与原告联系要求协商解决纠纷。
6月26日上午开庭前,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围绕原被告争议的预付款及违约金,合议庭引导双方当事人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要互谅互让、真心实意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经过法官耐心做工作,且考虑到被告的客观实际情况,原告首先亮明态度,要求被告返还预付款20万元,承担违约金5万元。对原告的让步被告很受感动,承诺7月31前供给原告价值23万元的硫酸庆大霉素并自愿承担诉讼费用;如不能按期履行,愿意返还原告预付款2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0万元。考虑到双方以后的合作,原告欣然同意。至此,这起关系到两家企业正常运转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