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让亲情不“缺席”,赡养不“欠费”——汝南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1-16 08:31:11


“百善孝为先,孝悌仁之本”,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汝南县老君庙法庭与老君庙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多方联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三源共治”工作挺在前面,成功调解两起赡养纠纷,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两位老人能够舒心地度过一个幸福的春节。

该两起赡养纠纷均是年近九旬的老人因年迈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五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人民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就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进行了调解,因未能成功将该案上报老君庙镇司法所,司法所会同村调解员多次开展调解工作,因子女之间相互观望、相互推诿的心理导致调解也未取得成效,于是镇司法所联系老君庙法庭寻求帮助。老君庙法庭启动“三源共治”联动机制,副庭长彭永梅、书记员张夏第一时间参与纠纷调处。

本着“调解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理念,并考虑到两个案件涉及家庭纠纷,双方又是至亲,既要解决矛盾,又要维系好亲情。彭永梅法官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层面,用心、用情与老人的子女进行多次背靠背交流谈心,引导子女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念及父母的养育之恩、兄弟姐妹手足之情,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导,不仅讲清法律责任,并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并向老人的子女送达了《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最终子女们都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潸然泪下,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两起风波得以顺利化解,避免了亲情产生裂痕,维护了家庭的和谐。

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妥善处理家事纠纷,老君庙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三源共治”理念,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联动调解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赡养纠纷案件,汝南县人民法院秉承最大限度地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重架亲情桥梁,倡导社会各界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让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享晚年!

责任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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