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法院:夜晚的异地厂房里,亮起了司法暖光

发布时间:2025-01-21 16:11:21


“感谢法官尽心尽力调解,这下我们可以安心生产了。”寒冬夜晚,开封市服装厂内传来一阵阵欢笑声。看着不久前剑拔弩张的双方企业负责人笑着握手言和,高兴地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平舆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峰内心同样满是欢喜。
这是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平舆县服饰公司与被告开封市服装厂是生意合作伙伴,2023年3月,双方企业签订了加工合同,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定金,被告陆续向原告供应了相应数量货物。之后,原告以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受案后,承办法官李峰第一时间与双方企业负责人电话沟通,了解案件详情,总结争议焦点。
“涉案双方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一纸判决并不能完全解决他们的矛盾,还是先做调解工作,尝试修复一下双方企业的合作裂痕,不能让双方企业因该起纠纷就断了合作往来、陷入经营困境。”承办法官充分考量这些因素后,决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法官,他们延迟交付货物,导致我们在季节性销售旺季出现断货缺货,且衣服质量有问题,型号也做错了,这个损失谁来负责!”服饰公司负责人王某愤愤不平。
“收货时没有提出异议,现在他们说衣服的样式及质量有问题,这个责任我们肯定不认!”服装厂负责人林某连连反驳。
调解现场,双方企业负责人各执一词,都向承办法官倒起了苦水。
“你们合作那么久了,过往情谊不易,不要因此伤了和气,要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起克服眼前的困难……”明确争点、堵点后,承办法官以情平气、以理为针、以法引导,不断在双方之间“穿针引线”,同时分析双方的利害关系,算好诉讼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并以企业长远发展为切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坐下来理性地沟通协商。见双方的态度有所松动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连续几天通过电话联系,做双方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
在承办法官精准发力和多番劝导下,双方从争执走向共识,同意各让一步,初步达成调解意见,服饰公司向服装厂返还衣服,服装厂向服饰公司支付22000元。
为减轻企业诉累,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抱着“案结事了人和”的想法,第一时间驱车百里,赶到了开封市服装厂。
当天晚上7点多,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时对返还衣物的品种、数量进行了核对清点。核对无误后,林某当场向王某支付了22000元。
“法官,我申请尽快解除对服装厂的财产保全,别影响了他们生产经营。”服饰公司负责人王某面带微笑地说道。
至此,案结事了,双方企业负责人握手言和,不仅切实保障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更为双方企业重新架起了信任的桥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平舆县人民法院秉承“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减少企业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为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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