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到泌阳调研少年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09-07-06 15:20:58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法院网 近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负责少年法庭指导工作的韩轩等一行人到泌阳县法院调研涉少民事案件审判工作。

    泌阳县法院是全省少年综合审判庭试点单位,2006年2月份,该院成立少年综合审判庭,三年多来,少年综合审判庭直接受理涉少民事案件67件,参与审理涉少民事案件137件,其中直接受理的67件涉少民事案件,有66件均调、撤结案,调撤率达98%以上。该院在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中提倡“维权式” 特色审判,按照“权利需要救济”的理念,在民事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赋予法官依职权采取一切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程序性措施,彰显人文关怀,积极主动地保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育人效果。

    在这次调研会上,泌阳县法院重点作了少年综合审判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的工作汇报,涉少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等。韩轩庭长指出,泌阳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的发展思路清晰,在涉少民事案件的审理有自己的特色,其中强化庭前调解,注重保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造成对未成年当事人的情感伤害的工作做法值得推广;同时韩庭长对少年审判法官提出要求,应进一步加强调研宣传力度,努力探索新方法、新措施,从而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出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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