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法院“三个重点”促进司法和谐

  发布时间:2009-07-07 09:25:44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平舆县法院一直坚定公正司法的理念,不断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地各个领域和环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减少涉诉信访发生为主要目标,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舆经济的腾飞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重点落实司法为民。该院不断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在民事审判中采取多项为民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不断借鉴经验和制度创新,相继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开展“调解年”的各项活动和“巡回法庭”、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公开为民承诺十件实事等,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是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法官的全面监督,特别是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严格执行最高法院最近颁布的“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树立正确的查处观,只要有反映就查,有线索就追踪,不袒护、不手软,通过查处使干警切实体会到警钟长鸣。

    三是重点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该院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救助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包案到组“五定一包”责任制,充分发挥司法强制力作用,根据不同案件和不同的岗位制定相应执行目标方案,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对在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失职及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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