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汝南法院坚持以司法之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近日,我院民二庭谢峥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高效调解、柔性解纷,促使被告主动还款55万元,双方就剩余58万元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市场秩序,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能。
原告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胡某因工程建设需求达成混凝土买卖合同,原告根据工程进度依约为被告工程项目建设供应混凝土。然而工程完工后,被告因资金周转问题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面对113万元的拖欠货款,原告资金回笼受阻,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帮助。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谢峥法官高度重视,考虑到案件不仅关乎企业经济利益,更对双方后续经营发展和市场交易秩序有着重要影响,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谢峥法官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多次积极与被告沟通,从法律责任、商业信誉等角度出发,督促其积极履行货款义务。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告主动筹措资金,在诉讼过程中向原告支付了55万元货款,展现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另一方面,谢峥法官深入了解原告的实际需求和被告的现实困难,以“促和解、保发展”为目标,平衡双方利益,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就剩余58万元货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可能陷因诉讼陷入僵局的买卖合同纠纷,在谢峥法官的高效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汝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个缩影。未来,汝南法院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质效,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开、公平、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汝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