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多举措促进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09-07-09 09:45:22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今年以来,平舆县法院先后组织开展评选“调解能手”、开展“调解年百日竞赛”和召开调解经验交流及理论研讨会等活动扎实推进调解年活动的开展。因活动的有效开展,平舆县法院案件调解率大幅上升,平均调解率达到75%,其中辛店法庭的调撤率达到90%。为保障法官继续保持高昂的调解热情,平舆县法院进一步树立“以调解论英雄,以案结事了论政绩”的知道思想,鼓励法官积极调解结案,让调解理念深入人心,调解工作人人热心,调解效果深得人心,确保案件案结事了,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

    7月7日,该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学习和传达了全市法院调解活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及先进法院的做法。之后,刘德山院长又做了专门强调;一是始终抓住调解这个重心不放;二是进一步落实调解年的各项制度,转变工作职能,努力提高调解率;三是加大工作力度,要在实践中提高办案能力,努力提高多元化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同时,该院又积极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案件的调解。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该院把调解不仅作为一种最好的办案结果去追求,更要作为一个工作过程,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地每一个环节上,做到应调尽调,力争从源头上避免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该院在每次全体会议中,都把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去强调,对调解情况进行公示,好的部门提出表扬等鼓励措施,树立典型、榜样,把调解作为一个指导信号发给每一位法官。二是明确责任。该院把调解工作作为一个绩效指标进行考核,把调解工作与年终绩效考评相联系,并专门出台规定把此措施形成一种制度落实下去,对调解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负责人不仅进行精神上的鼓舞,还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经院审委会研究决定案件负责人确有责任的或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的,对案件负责人要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以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三是拓宽调解渠道,采用多元化调解方式全面提高调解效率。以“调解年”理论研讨会成果为指导,始终抓住司法调解这个重心不放,坚持把办案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疏导思想、化解矛盾上,把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把矛盾消化在调解之中,注意更新调解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知识,把情、理、法结合起来,并适当引进社会资源参与调解。继续做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努力探索构建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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