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妻触刑律 人财两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07-09 09:49:31


    7月6日,被告人熊连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求亲告友借6000元钱买妻子,不仅人钱两空,自己还被判8个月的有期徒刑。

    2008年,宋玉在六盘水市打工期间,认识了被告人小红和小友(另案处理),后预谋从贵州带女的到河南出卖。2009年元月,小友以谈恋爱之名认识了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女青年冯某。小红、小友于2009年元月13日以到河南找亲戚借钱买车为由,将冯某带到河南省新蔡县孙召乡宋玉家,由宋玉将冯某介绍给熊连为妻,小红与熊连谈好价钱是6000元。2009年元月15日晚,被告人熊连将冯某用机动三轮车拉到自己家中。小红、小友得赃款3400元,宋玉得赃款2600元。第二天,新蔡县公安局孙召乡派出所在对所辖公共场所清查时,在孙召乡一干店内,将三被告人抓获,冯某被公安机关解救。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连明知冯某是被拐骗的妇女,而加以收买,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买妇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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