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经民主推荐、逐级选拔,驻马店市中院党组研究,拟将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驻马店市中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9日
联系方式:0396-2686196
通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金水路46号
附件: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含备选对象)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现有干警6名,始终坚持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昂扬斗志、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积极履职,先后获得“河南省青年文明号”、“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奖”、“驻马店市三八红旗集体”、“驻马店市五一巾帼奖状”、驻马店中院“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等多项荣誉,部门负责人被评为“驻马店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部门干警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审判管理办公室积极发挥党组参谋部作用,落实周分析、月讲评,实施台账式抓落实、清单式抓督导,为院党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牵头负责营商环境执行合同相关工作,执行合同指标连续保持全省前列。积极推进审委会改革,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规范化相关做法被《法治日报》专题报道并被最高法院转载。坚持问需于民,定期走访律所倾听意见建议,并在全省法院中首先自行制作上线“驿法办”微信小程序,通过线上公开收集回应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审判、执行等领域存在的问题,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好人民群众。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原关王庙人民法庭,2025年1月份变更为现名,管辖关王庙乡、开源办事处、金山办事处、金河办事处四个乡镇办事处,24个村、居委会,辖区人口311464人,该庭正式干警7人(员额法官4人,其中1人2024年10月入额,法官助理3人,含1名执行员)、司法辅助人员12人。近年来,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根植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准确把握人民法庭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和突破点,运用“加减乘除”工作法,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实现让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吸附于基层,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2024新收民事案件2521件,审结2313件,结案率91.7%,调撤率59%,服判息诉率95.45%。2025年上半年新收民事案件1543件,审结1094件,结案率75.34%,调撤率58.41%,服判息诉率93.62%;2023年以来,驿城区人民法院加快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访一体化”改革,并为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增派执行团队,2024年新收执行案件577件,结案491件,结案率85.09%,执行完毕率32.98%。2025年上半年新收执行案件231件,结案184件,结案率79.65%,执行完毕率34.23%。2023年8月份,在全市组织的基层平安点观摩中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市第一名。2023年9月20日,《河南日报》报道《践行能动司法,多元高效解纷—驻马店中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综述》刊登法庭着力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立审执访”一体化小法院。2024年1月5日召开的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创建工作会议上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加减乘除”工作法被表彰为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并作典型代表发言。2024年2月,该庭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4年12月9日,由法庭调解的“一房二卖”真实案例改编而成、法庭干警主演的微视频《心钥》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一届“金法槌奖”优秀奖,实现了我市法院在该奖项中零的突破。
新蔡县人民法院孙召法庭。现有4人,员额法官1人,负责人杨靖,2024年4月任职。2022年至2024年结案1869件。2025年1月至7月审结464件,审限内结案率99.53%,申诉申请再审率0%。孙召法庭坚持庭所联动和巡回审判相结合,整合司法所、村委会等基层力量,源头吸附矛盾。2025年4月,村民建房占地侵权纠纷中,法庭赴村委巡回审判,联合乡政府、司法所现场调解,以“法理+乡情”双线疏导,3小时促成当场履行,避免信访风险。孙召法庭坚持柔性司法平衡法律与风俗,破解农村特殊情境冲突。2024年8月,上门女婿建房遭叔伯以“风俗继承权”阻拦。法庭联合多部门实地调查,确认叔伯丧葬贡献但明确宅基地归属,通过补偿协议化解“颜面纠纷”,带动类案自动化解。孙召法庭坚持诉讼执行一站式解决,确保纠纷彻底终结。2025年5月婚约彩礼案中,法官组织双方赴金店核验首饰、家中清点嫁妆,协议履行全程监督,实现“案结事了”。孙召法庭坚持“三源共治”多元协同,落实“一中心一庭三所多部门联调机制”。2024年7月,针对常年信访的邻里健康权纠纷,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联席会,多角度释法说理,促成当场和解并获全市经验推广。孙召法庭以机制创新和多元共治为核心,将矛盾化解于基层,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成为基层治理的典范样本。
西平法院五沟营人民法庭。现有工作人员共5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庭室负责人刘丹丹。2022年接收案件(含旧存)568件、结案556件,结案率为97.89%,调解率28.24%;2023年接收案件(含旧存)715件、结案711件,结案率99.44%,调解率26.44%;2024年接收案件(含旧存)682件、结案667件,结案率为97.8%,调解率41.53%。2025年1-6月接收案件(含旧存)242件,结案217件,结案率89.67%,调解案件124件,调解率57.14%,平均结案用时23.39天。2022年4月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21年度集体三等功”;2023年1月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2024年1月被西平县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称号。五沟营法庭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坚持“五心工作法”,打造涉农维权品牌,在工作中,廉洁守心,筑牢信仰之基;细心审判,钻研主责主业;耐心调解,实质化解矛盾;齐心联动,实现合作共赢;热心宣传,指引合理维权。坚持全过程、全链条调解,讲事实、论法理、说情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容易接受的方式化解纠纷,把诉讼风险、诉讼结果、诉讼成本,讲在当面,情理并用、德法并用化解纠纷,努力把法庭打造成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含备选对象)
王巧莉,女,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428件,审结411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69件,审结48件。审限内结案率99.5%,申诉申请再审率为9.8%。办案效率高,平均结案用时50余天。业务能力强,所审结案件无被再审改判案件。调研能力突出,有两篇文章分别在《公民与法》、《人民法院报》发表。2016年3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3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1月荣立“个人二等功”;2019年6月被驻马店市委授予“驻马店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廖慧,女,1972年7月出生,汉族,1992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文化,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共结案2970件,结案率95.5%,今年上半年结案414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2.1%,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14%,调解率为15%。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能力突出。多年来扎根在审判一线,工作效率高,办案质量高,三年来办案数量以及参与庭审视频直播及云上开庭的案件数量均在全院名列前茅,各项绩效均领先。2024年1月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定为先进工作者。
吴艳红,女,中共党员,一级法官,现任遂平县人民法院车站人民法庭庭长。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9.10%,审限内结案率为99.75%,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83%。办案质效高。吴艳红同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至2024年,吴艳红同志共受理案件631件,结案613件,调解率39.33%,结案率97.15%。所审结案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无一信访、无一发回改判案件发生。调研能力突出。在2025年上半年度的优秀案例评选中,她所撰写的原告郭某某诉被告陆某某等六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案例。服务大局好。提出“诉前鉴”+“诉前调”新举措,将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有机结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这一做法推行后,2024年交通事故类案件受理同比下降24.02%,被法治日报、中国法院网、大河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因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获得个人嘉奖,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24年1月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3年度十佳办案标兵。
刘丹丹,女,汉族,198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西平法院五沟营法庭负责人、二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016件,结案1000件,结案率98.42%,今年上半年受理案件(含旧存)234件,结案209件,结案率89.31%,调解122件,调解率58.37%,撤诉或按撤诉处理27件,调撤率达到71.29%,个人平均审理天数为22.96天。刘丹丹同志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保证清正廉洁,确保司法公正,业务能力强,案件质量过硬,多次在西平法院被评为“办案标兵”和“年度先进个人”、2023年11月被西平县人民法院评为“百日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24年3月被西平县妇女联合会授予“西平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朱华阳,男,35岁,中共党员,现任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法官,首执团队团队长。2016年考入上蔡县人民法院,先后在杨集法庭、洙湖法庭、执行局工作。2022年至2024年共计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208件,今年上半年结案823件,执行到位金额2.578亿元,年均结案率保持在96%以上。从审判到执行,无论工作岗位和身份如何改变,朱华阳同志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事业的无限热爱,锐意进取,砥砺前行。朱华阳同志曾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文明干警,2019年3月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省法院机关刊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8月被中共上蔡县委、上蔡县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邓华伟,男,汉族,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汝南县人民法院三桥人民法庭审判员、三级法官。自2009年4月扎根基层法庭已16年,一直把让当事人满意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以严肃的工作纪律,周到的司法服务,在当事人心中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2017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12月,被派驻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勇于担当,主动与群众打成一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奔向小康,连续3年驻村工作考核均为优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舍小家顾大家,坚守防控卡点一线,彰显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2020年3月被授予汝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秀驻村第一书记荣誉称号。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协助办理民商事案件1300余件,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廉洁,得到辖区内党委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023年8月入额至2024年结案736件,今年上半年结案263件。2023年8月至今,上诉率为3.7%,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申诉申请再审率0.1%,调解率为42.79%。业务能力强,主审和参与审理破产案件近20件,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开、公平、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河南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张爱华,女,汉族,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平舆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结案1024件,今年上半年结案189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4.92%,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18%,调解率为35.8%。她善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善于做当事人调解工作,2016年度被授予“优秀政法干警”;2020年度被授予“平舆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井旺,男,汉族,1990年5月出生,群众,现任正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督察室)主任、四级法官助理。2022年至2024年协助法官办理案件82件,无超审限案件发生。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始终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在服务保障、综合协调等方面成绩较为显著。服务保障有力有序。牵头修订完善办公管理、财务管理、审务督察等制度5项,推动行政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任劳任怨、勤勉务实,日常加班加点带领部门同志为干警作好印章管理、设备维修维护、文印服务、档案利用等工作。决策支撑精准高效。敏锐把握全院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累计起草大数据审判运行态势综合性报告10余篇,及时为院党组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参考依据,有效发挥了“智囊”作用。注重调研工作,所撰写的多篇论文获得河南省法学会奖项。急难险重勇于担当。面对重大紧急任务,勇于担当,积极协调各部门较高质量完成专项巡察整改,整改到位率100%。持续推进档案规范化管理,清理2016年至2023年间超期未归档案件归档6000余件等。该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良好风貌。
白露,女,汉族,1987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确山县人民法院竹沟人民法庭副庭长,主持竹沟法庭工作。2022年至2025年结案994件。2025年上半年共审结民事案件227件,旧存29件,合计256件,已审结234件,其中调解结案90件,民事调撤率为65.38%,结案率为91.41%。办案效率高,审限内结案率100%,无长期未结案件。业务能力强,结案总数位于院机关第一方阵,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先后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确山县“十大优秀青年”、优秀“法制副校长”、“办案标兵”、“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曾被驻马店市中院以“三牛好法官”“铿锵玫瑰”“最美的你”为主题进行宣传报道。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姜丽君,女,汉族,198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结案805件,今年上半年结案170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13.56%,审限内结案率为97.93%,申诉申请再审率为1.45%,调解率为24.17%。自2014年任命审判员至今已有十个年头,姜丽君始终冲锋在审判第一线,时刻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主动承担起基层法院相对疑难复杂的执行异议、建设工程、房地产条线案件的办理,虽然因案件疑难复杂影响了个人办案质效,但她从未有过怨言,勤勤恳恳办理好每一起案件。2022年以来,她所办理的条线案件无一发改,无一再审改判。姜丽君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她的法官梦,多次获得办案标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法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22年所在庭室被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董永通,男,1989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3年2月通过省考进入驻马店中院工作。2015年8月任助理审判员,2019年10月通过遴选入额,2019年12月任审判员,2023年10月任民二庭副庭长,现任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4年度考核为优秀。入额后至今,董永通同志先后办理行政一、二审案件近百件,民事一、二审案件近七百件,审查破产案件近两百件,直接审结破产案件近三十件,办案绩效一直在院前列,先后多次获得我院“月办案标兵”、“半年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因工作业绩突出,2022年4月被我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3年2月被我院评为2022年度“十佳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2024年2月被我院评为“工作标兵”。负责营商环境评价“办理破产”指标的牵头工作,指导县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为近几年我市破产审判工作进入全省前列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获评“2020年度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工作者”。负责院“万人助万企”、服务企业的具体工作。2021年4月被市政府评为“2020年度服务企业先进个人”;2023年6月,被市委办、市政府办评为“2022年度‘万人助万企’活动先进个人”。
曹黎萍,女,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2年至2025年受理案件262件,审结256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30件,审结28件。年平均结案率均在95%以上,2025年上半年民事案件调撤率达16.6%,各项质效指标在全庭乃至全院均名列前茅。在工作中认真总结审判经验,积极撰写调研案例,目前已有一篇案例解析发表至2024年第10期《公民与法》。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积极参与普法宣传。2019年度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2年度获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度获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