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被拖延?法院判决:十日内履行赔偿损失!

发布时间:2025-10-16 15:29:49


车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提交了完整理赔材料,却迟迟等不到赔偿款——这类“收材料不办事”的保险理赔拖延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日前,驿城区法院审结一起保险纠纷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全额理赔款,接下来跟着小编看一看法官的避坑指南吧!



案情回顾

材料交齐后理赔陷入停滞



 2022年11月,驻马店某物流公司驾驶员刘某驾驶营运重型厢式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轻微受伤、车辆受损及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涉事车辆被送往修理厂维修,物流公司随即向保险公司提交了全套理赔材料。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然而,材料提交后,保险公司以“案情复杂”为由,迟迟未对损失进行核定和赔付,导致物流公司不仅要自行垫付车辆维修费、拖车费、施救费等多项费用,还面临高速公路路产管理单位的索赔压力。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拖延理赔违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核定义务,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车辆维修费、拖车费、施救费、路产损失费等全部理赔款项,有力地维护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生效判决具有强制力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民事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保险公司不得以内部审批流程复杂、层级审批需要时间等理由拖延履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单位,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划拨存款、查封资产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避坑提醒

拖延理赔维权三步骤



 针对保险理赔拖延现象,提出三步维权策略:

 一是固定证据为前提。车主应整理好保险合同、事故证明、理赔材料签收单、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已提交材料”“超期未赔付”“损失存在”三大核心事实。

 二是分层维权提效率。首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其书面说明拖延原因及预计赔付时间;协商无果可拨打1237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热线,借助监管力量推动问题解决;若投诉无效,应及时提起诉讼。

 三是拒绝“自愿放弃损失”。部分保险公司会以“快速赔付”为诱饵,要求车主放弃利息或停运损失。这类条款若存在胁迫、误导情形,车主可通过诉讼追回已放弃的损失。




 遇到保险理赔拖延怎么办?

 ✓保存所有沟通记录

 ✓要求保险公司书面说明原因

 ✓拨打12378监管热线

 ✓十日内未赔付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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