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额没有问题!”
1月30日,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农民工老李和工友仔细点完现金,紧锁多日的眉头悄然舒展。
老李知道工资能这么快要回来,多亏了执行法官史留帅的倾力执行,于是连连向史留帅表示感谢,语气中充满了感激:“谢谢你们尽心尽力帮我们要回工资,这下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
这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2024年,老李受雇于葛某从事相关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葛某拖欠老李工钱18000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葛某于2025年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劳务报酬。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葛某却违背承诺,并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对被执行人葛某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查询,依法冻结了葛某名下账户。可财产查控结果并不乐观,葛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葛某,均未发现其踪迹,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临近春节,这笔工资关乎农民工家庭生计,必须想办法尽快执行到位。”面对困境,执行法官没有退缩,而是迅速转变思路,将执行重点从“查人找物”转向“刚柔并济、释法明理”。
“我不是想赖账,工程款一直下不来,我现在手里一分钱也没有……” 葛某在电话中诚恳地向执行法官解释着当前的困境,希望能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
“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你要想让老李给予履行宽限期,得先拿出诚意来。”
为防止葛某以没钱为由拖延履行,打消其侥幸心理,执行法官耐心向葛某释法明理,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引导葛某摆正态度,直面问题,积极到法院协商解决。
第二天,葛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面对面”协商解决方案,原本陷入僵局的案件瞬间“峰回路转”。经反复沟通和释法明理,老李表示愿意再相信葛某一次,同意给予宽限期,葛某则表示一定信守承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史法官,工程款到账了!我现在就去法院交纳执行款。”电话那头,传来了葛某略显激动的声音,此时,执行法官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挂断电话后,连忙将这个喜讯告知了老李。
当天,葛某不仅一次性支付了老李的工资,同时还支付了另一起案件的农民工周某的工资。
“要了一年的工资终于到手了!”老李和工友紧紧攥着刚拿到手的工资,欣喜不已。此时,窗外寒风呼啸,屋内却暖意融融,氛围轻松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