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法院“维军合议庭”调解解决一起军人婚姻案件

  发布时间:2009-07-15 11:17:17


    日前,遂平县人民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调解解决一起现役军人离婚纠纷案件,受到部队、军人军属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现在北京某部服役的士官王某是河南省遂平县人,一年前在原籍与张欣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不甚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大,常因一些小事发生摩擦。为缓解矛盾,王某也曾将张欣接到部队共同生活,然而双方的关系非但未能改善,反而进一步恶化,导致王某不能正常工作。为使王某安心服役,部队领导多次进行调解,又两次来遂平做张欣及其父母的工作,但收效甚微。无奈,王某在征得部队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合议庭在接到王某的起诉后,深知涉军纠纷案件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往往会牵扯部队领导的大量精力,他们决定采用快捷高效的调解方式迅速审理这起案件。接案的当天,他们就利用中午方便找人的有利时机,放弃休息时间找到被告张欣先期进行调解和好工作,从国家利益、国防建设谈到社会责任、家庭义务,忆过去、讲未来,让双方认识自己以往的不足,憧憬美好的前景。但由于双方的矛盾已经僵化,和好工作难以凑效,合议庭让他们各自冷静地思考,三天后再继续调解。

    由于双方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三天后的调解工作是从离婚的角度去做的。双方结婚时间短,又没有生育子女,只是在财产上有些分歧。合议庭本着既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又照顾到女方无固定工作的实际,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促使他们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对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一场困扰军队和地方几个月的争执在法官的真情调解下仅用三天时间就顺利解决。

    这是该院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以来组织协调处理解决的近百件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案件中的一件。优先办理、快捷高效是我们处理涉军纠纷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为支持国防建设、促进部队稳定、推动社会和谐的决心,体现了人民法院服务部队官兵和对国防利益的特殊保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