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落地的现实模样

  发布时间:2026-03-27 16:52:47


十四年前,我怀着对法治的炽热梦想,来到了泌阳县人民法院。从书记员、法官助理、到派出法庭的员额法官,有穿上法院制服的喜悦、有换上法袍的自豪、有面对当事人的责任、有穿梭于矛盾纠纷的执着、有投身于法治宣传的忙碌、有躬身于书桌卷宗旁的思索……一路走来百感交集,思绪万千。但回头看,发现这正是梦想落地的现实模样!

有人说:“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人民法庭的案件多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人间烟火事,刚参加工作时,各种琐碎、难理清、难辨别、难理解的纠纷给了我当头一棒。面对有些情理不明、法理不通的当事人,面对他们“你这小妮儿不行……”“你这说的不行……”等不满,我也曾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每当看到镜中身着法袍的自己,不禁自问“你认真听当事人说话了吗?你认真对待他们提出的问题了吗?你尽全力去解决问题了吗?”是啊,办的是别人的“人生”,怎么可以不认真、不全力以赴!我常感手中的法槌重逾千钧,胸前的法徽无声鞭策,让我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把写在法条里的公平正义践行到每个鲜活的案例中。

田间地头走一走

让理论具有实践的“深度”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若只是在法庭上听诉辩双方的争锋,或者在卷宗里阅文字图片,可能无法看清事情的全貌,也无法缓和剑拔弩张的对立关系。而去现场走走看看,不仅能够查清案件的真相,而且能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说出的话也能让当事人信服。

去年3月审理一起农村土地纠纷时,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案涉土地的详细情况更是难以查清。“走,去地里看看!”我立刻约上当事人和村干部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然后跟大家坐在地头上,聊分地、测地的情况,从日上三竿到晚霞露面,整个人灰头土脸,案情却渐渐清晰,当事人也终于愿意坐下来听一听我这个年轻的“中间人”说几句“公道话”。基层环境可谓“学无止境”,没有如此一番经历和对土地的实际感知,只是照本宣科地说几句法言法语,无法将矛盾缓和在田间,这是土地和实践给我上的生动一课。

群众心事聊一聊

让法理兼具内心的“温度”

“民生案件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是非恩怨,名利荣辱,每个当事人都有自己的苦衷,有人锱铢必较只为讨一个说法,有人毫无准备就坐上了被告席。通过和当事人之间的深度交流,耐心听取他们的心声疑惑,可以让当事人明确司法对于各种社会行为的判断,既有助于引导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结果形成合理预期,也能起到消除隔阂和情感修复的良好效果。

在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因被告常年在外务工,对家庭照顾较少,双方也缺乏沟通交流,影响了夫妻感情。在庭前了解情况后,通过一次面对面调解、三次背对背调解和一次与妇联工作人员的联合调解,运用“释明法律规定+亲情弥合+未成年人保护”的调解方法,最终商议出解决办法。原、被告和好,相依走出法庭,原告撤回了诉讼。在我负责的家事审判团队中,双方当事人也总是很愿意与我们多聊一聊,说一说他们心中的愤懑和委屈,听一听我们的建议与宽慰,律师也常主动参与到调解中。作为法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当事人予以充分的理解与引导,就是司法“刚柔并济”的温情所在。

释法明理讲一讲

让法治拓展外部的“宽度”

“判笔虽轻千钧重,一案能生万户春”。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的权威源自群众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活动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定分止争,还在于为群众提供行为标准和价值取向,当人们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全社会就能形成遵法守法、崇德向善的情感认同和行为自觉。

在办理的一起扶养纠纷中,原告因甲状腺类疾病导致面容改变、劳动能力受限,常年的患病经历,不仅拖垮了原告本人,也使被告表现得“疲惫不堪”,丢下原告常年在外务工。了解情况后,我们主动联系当地村委来到原、被告家中了解真实情况。通过几次走访和交流,在我们与原、被告建立了基本的信任后,联合当地妇联、司法所开展面对面的调解工作。通过各方的释法明理、言语劝解、温情感化,原、被告及其家人最终握手言和,相互承诺各自尽到责任和义务。面对不同的纠纷问题,法官要及时调整思路、找对方向,尤其对于义务缺失型的家庭矛盾,在加大言语劝解的同时,要当事人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巩固坚实堤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时光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山河远阔,人间烟火,是法官努力的意义;公正司法,万事有序,是法官毕生的追求。一回回走访,一遍遍调解,一声声锤响,一页页文书,一次次释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我从仰望法治的追光者变成了践行使命的点灯人,在这基层的“人间烟火”中努力描绘法律“枫”景,初心不改、履责于行,梦想终会落地开花!

责任编辑:赵婧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