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四月,清风拂面,陌上花开,麦苗泛青,田野间处处春意融融。
“王法官,多亏了您,我的工钱才能这么快拿到手,真是太感谢了!”
日前,平舆县人民法院玉皇庙法庭内,农民工老余紧紧攥着刚领到的工钱,激动地向承办法官王晓颖表示感谢,脸上积攒了大半年的愁云彻底消散。春日的暖阳透过窗户洒在老余的笑脸上,质朴的笑容里满是感激与安心。
2025年农闲时,老余到包工头代某所承包的农村自建房工地上打零工补贴家用。几个月来,老余起早贪黑、埋头苦干,辛勤工作。工程完工后,代某仅向老余支付了部分工钱,剩余工钱便一拖再拖。多次催要无果后,老余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将代某诉至法院。
“每一份薪酬的背后都事关一个家庭的冷暖,妥善解决好劳动者的烦‘薪’事,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案件受理后,王晓颖高度重视,迅速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哪一天,在哪个村的工地上做的工,我这记工单上写的清清楚楚。”调解室里,老余指着已经有些皱巴的记工单,扯着嗓子愤愤不平地说道。
代某反驳道:“可我记的领款单上,剩余未支付给你的工钱没有那么多。”
调解初期,代某认可雇佣事实,但对劳务费的数额争议较大。双方各自出示的记工单、领款单均为双方各自记录,并未有对方的签字确认。眼看气氛逐渐紧张,王晓颖连忙分开二人,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进行疏导。
“这个记工单是你单方面记录的,你和被告没有进行结算,记工单上也没有被告的签字确认,若开庭审理,因缺少直接证据,很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面对老余,王晓颖共情劳动者的辛苦,同时客观分析了诉讼风险,释明相关法律,引导其理性协商。
面对代某,王晓颖严肃告知法律后果:“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定义务,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几轮沟通下来,调解室内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逐渐缓和,眼看调解有希望,王晓颖趁热打铁,当起了“算账人”,组织双方坐下来“算账”,同时打起了感情牌:“你俩之前关系也不错,老余辛辛苦苦挣点钱不容易,代某最近资金紧张,双方互相体谅一下……”
最终,经过王晓颖的耐心调解,双方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日后,代某托人如约送来了老余剩余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