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有约 | 我们工作“进一步” 让群众满意“多一分”

发布时间:2026-08-06 15:35:16


“本以为还要跑执行、等划款,没想到法官判后主动‘管到底’,钱这么快就到手了!”拿到退还的10000元,王某难掩欣喜。近日,正阳法院民二庭庭长饶建通过“法官有约”,主动判后督促履行,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化解在执行立案前,实现了“零执行”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王某与正阳某中介中心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正阳法院。后经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判令正阳某中介中心向王某退还购房定金10000元。判决生效后,正阳某中介中心迟迟未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义务,王某无奈之下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饶建通过“法官有约”,积极约见双方当事人,开展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约”是态度,打通心结。承办法官主动“约”当事人面对面沟通,逐一梳理案件事实,逐条解读判决依据。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判后答疑中,被告的疑虑和抵触逐渐消融。“释”是方法,讲透得失。法官为被告算清“法律账”“信用账”“自由账”——拒不履行将面临失信惩戒、账户冻结、财产查封直至司法拘留的系列风险。理性的权衡让被告意识到“拖下去只会更被动”。“情”是纽带,传递温度。从诚信经营到商业信誉,从诉讼成本到社会责任,法官在释法之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彻底打消被告的侥幸心理。被告当场表示“这钱该退”,并主动足额履行全部判项。案件虽小,意义不凡。一次成功的判后督促,节省的是司法资源,减轻的是群众诉累,维护的是裁判权威,彰显的是为民初心。在正阳法院,判后答疑、督促履行正逐渐变为“规定动作”,“法官有约,我们一直在”从一句承诺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公平正义,不仅写在判决书上,更落在督促履行的行动里、群众舒展的笑容里。★(来源:正阳法院)

责任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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