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针对青少年抢盗犯罪 推行“四延伸”

  发布时间:2009-07-22 16:50:40


    在专项活动中,泌阳县法院为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青少年“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发生,建立建立社会化预防体系,推行“四个延伸”, 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向审判教育延伸。建立青少年“两抢一盗”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庭前对未成年被告人个人、家庭、社会概况、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使审判人员全面了解被告人的过去;开庭时充分发挥“两员”作用。在审理涉少“两抢一盗”案件时,尽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同时邀请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的老师或所在村委的人员作为特邀帮教员参与法庭审理,消除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庭的对立情绪,进行帮教。今年以来共审理青少年抢盗案件,“两员”参与率均达85%以上,很好地促使青少年被告人自我觉醒,当庭认罪悔罪,真正从思想上走出犯罪泥潭,达到教育、矫治、挽救的目的。

    向被判缓刑的青少年犯延伸。在依法将判决书送达到所在的村(社区)、所属的派出所后,做到回访帮教 “五落实”:一是落实帮教组织,联系他们住所地村委会(居委会)、学校等有关单位,加上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联合组成帮教组织,订立帮教协议,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促进他们的改造;二是落实青少年罪犯定期汇报制度。青少年罪犯须每半月向派出所或帮教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每一个月向少年审判庭汇报一次悔改表现情况,对取得的进步给予鼓励和表扬,对存在的不足指出努力的方向;三是落实法制教育制度,定期组织青少年罪犯旁听典型案件的审理,每半年组织青少年罪犯上一次法制课;四是落实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专人回访考察;五是落实青少年罪犯的学习和工作出路,当青少年罪犯在就学就业问题上遇到困难时,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想办法解决。今年以来被判处缓刑的19名青少年犯罪均得到了很好地帮教落实,有12名重新入学,有7名学得了一技之长。

    向被判监禁刑的青少年犯延伸。建立近五年以来青少年罪犯的帮教档案。记录他们在服刑期间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并根据情况“因人施教”。通过多种形式与青少年罪犯服刑场所建立联系,了解青少年罪犯的改造情况,协助做好帮教、改造工作,对正在服刑的青少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今年该院到郑州少管所对被判处监禁刑的6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回访,并主动与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未成年犯矫治中心”。由少年审判庭法官与少管所警官、特邀陪审员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担任辅导员,定期、不定期地对中心的少年犯进行帮教辅导。同时还开设了技术课,让未成年犯们学电脑、学钳工和电工,掌握一门实用技术。

    向社会教育延伸。今年以来与各中小学校联合开展“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8次,结合“两抢一盗”刑事审判的实践及青少年身心特点进行法制宣讲。开展5次法官进社区的活动,配合社区举行青少年“星期天法律讲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选取一些青少年涉嫌“两抢一盗”的典型案例,组织青少年旁听庭审,亲身感受犯罪后受到惩罚带来的震撼。以社区为主体,由县政法委牵头,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辍学在家和有一定违法违纪行为的未成年人,摸清底数,建立相应教育管理档案,加强动态管理。

    预防和减少“两抢一盗“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离不开全社会力量的参与,也需要社会各方面、各部门的配合,只有打防并举,才能减少和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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