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院总结推广“123456”工作法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07-22 17:14:12


    在调解年活动和调解年百日竞赛活动中,遂平县法院总结往年调解工作经验,并吸收借鉴外地法院的成功做法,总结推广“123456”工作法,收效显著。今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审结率%。其中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64件,调解526件,撤诉152件,调撤率达88.74%;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7件,以撤诉方式协调结案7件,协调结案率达到25.93%;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0件,调解结案8件,调解率达80%,从而解决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123456”工作法的具体内容是,“1”, 即明确一个标准,即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衡量调解工作成败的唯一标准,通过调解或撤诉方式解决纷争,努力实现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 即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合法原则,经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对实体权益的处分权,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出于自愿,不能搞强迫调解、压制调解。“3” ,即调解时机重“三时”。 在调解过程中有力地抓住三个时机,即庭前、庭中、庭后三个时机。对法律关系和责任明确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争执不大且主动要求调解的案件着重庭审前调解;对事实尚待查清、责任尚未辨明的案件在庭审中进行调解。对庭前、庭审中未达成调解,抱着对案件坚持调解结案的信心待庭审后再着力进行调解。“4”,即调解态度要“四心”。一是要有耐心,在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宣传法律、政策、说服教育、要做到百讲不烦、白问不厌。二是要有诚心,帮助当事人排忧解难、化解纠纷,真心真意为老百姓解决问题。三是要有恒心,调解纠纷要持之以恒,善始善终。四是要有公心,处理任何纠纷一定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调解之中求“五稳”。一是站稳位,即在调解过程中自己始终保持中立位置。二是把稳脉,对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对症下药。三是掌稳度,适时阐明法律规定并提出调解方案,以便促成调解。四是开稳方,即掌握当事人发生纠纷的根源和矛盾的焦点所在,善于把握案件的特点,因案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五是借稳力,即要借助社会各种力量参与调解。调解过程重“六法”。一是情感感化调解法,充分利用情感去感化当事人,缓解矛盾,劝导双方当事人。二是实地调解法,即对相邻纠纷等案件,要亲自赶往案发地,亲身查看案发现场,就地调解结案。三是附限制条件调解法,根据双方心理给调解方案设定限制条件,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内容。四是“面对面”与“背对背”调解法,即对当事人双方矛盾激化,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先分头做其思想工作,缓和矛盾,以便促成调解。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一点误会的,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交流,消除误会,达成谅解。五是选择调解法,主审法官主动提出多种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自由选择。六是综合调解法,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纠纷,征求案发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全员联动集中力量解决;对打架斗殴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会同公安派出所及人民团体共同参与协商调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