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和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河南省确山法院少年庭探索建立未成年犯“社会联动帮教”机制,突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特点,达到了融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于审判之中的特殊教育效果。
确山县法院在未成年犯预防中坚持“四个一”办案制度,建立了以审理案件为线索,以司法建议为依托,以保护预防为目标的工作机制。确山法院少年庭在办理案件时做到了: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开一次圆桌式庭审;;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一次回访。
首先,确山县法院在涉少案件审理中,实行圆桌式审理,使庭审变成法制教育课堂。确山县法院在驻马店市率先推出圆桌式审判方式,将高高的审判法台改设为心形、圆形,将原本分设的各个诉讼参与人席位环绕设置,庭审时让未成年被告人坐着受审,营造教育氛围,使庭审活动变成了法制教育的课堂。在因案而异、因人施教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接触点 ”,激发“共鸣点”,发现“闪光点”,找准“感化点”,确定“帮教点”,使矫治工作有的放矢,触及灵魂,从而促其吸取教训,自学地认罪服法,不至再危害社会。
其次,确山县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向前延伸”,深入学校、社区、街道等地针对发现的问题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召开座谈会,针对学校、街道等在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向审前延伸,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确山县法院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学校、社区、村委会开展共建活动。与被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犯的所在辖区公安机关、工作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的沟通;联合团县委等有关单位成立“帮教小组”;同青少年犯所在单位、家庭、居委会或村委会共同商定改造计划。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法院与公安机关、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联合对被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犯进行管理,做好对其进行考察、执行管制的预备工作,预防考察、监督失控现象的发生。
再次,确山县法院以存在的问题为主题,建立宣传教育网络,专门制作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版面,以生动形象的案例警示,教育青少年。与确山县电视台以及多家新闻媒体举办了多期宣传教育活动,去年以来,共为学校讲法制课5次,发表相关新闻稿件20余篇,宣传教育面覆盖全确山县。
最后,定期回访未成年犯,及时了解和反馈工作情况。审后通过回访帮教未成年犯“向后延伸”的庭外帮教,建立各类法制教育警示基地。今年6月,确山县法院少年庭对省少管所的4名确山县籍未成年犯进行了回访。同时注重利用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实现了与家庭、学校、社会的有效对接,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平台,构建防审帮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确山县法院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地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经过少年法庭法官耐心细致的延伸帮教,绝大多数未成年罪犯都能真诚悔罪,回归社会后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