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热潮和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的活动中,泌阳县法院针对少数法官庭审纪律不严、作风拖拉的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审判公开和庭审规范化,增强审判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加强人民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邀请了县人大、政协、政法委相关领导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此提高案件质量效率,促进了审判作风的转变,接受他们的监督,倾听他们的意见,已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该院成立了由审委会办公室牵头,全体审委会委员组成的庭审观摩评比领导小组,设立了考评委员会,由一把手任组长,各分管院长任副组长,下设刑事组,民商事组、法庭组和行政审监组四个考评小组。
二是庭审观摩制度化。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实施方案》、《庭审水平考评打分表》以及刑事公诉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开庭操作规程等文件,明确庭审观摩评比的方法。并挑选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业务庭负责人、案卷评查组成员组成评委小组从开庭准备、庭审法言法语表述、庭审质证能力、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能力、法官服饰仪表等方面对庭审法官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按序对各法官庭审活动进行轮流观摩评比,并把评比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
三是以庭审促审判。该院通过举办庭审观摩活动来加强岗位练兵,提高案件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庭审观摩,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出不足之处改进的办法,从而达到提高审判水平的目的。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树立了公正文明、规范有序的法官形象。
四是不搞形式主义,强化庭审观摩效果。该院要求每次庭审最少有3个以上审委会委员参加,对庭审进行观摩和指导。审委会办公室每月将各业务庭庭审观摩开展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以增强针对性,通过庭审观摩,开展优秀示范庭、优秀审判员、优秀书记员竞赛活动。通过各业务庭积极参与,大力配合,达到了锻炼队伍、促进庭审规范、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和要求,并促进了审判作风的转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