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解执行的方法和机制,在执行中,始终坚持“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工作理念,以真真实实地亲民、爱民、为民、护民之心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努力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避免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带来的现场冲突和当事人矛盾的激化,营造了执行和谐环境。
一是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提高干警化解纠纷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学习引导干警树立创新与务实协调发展的意识,找准案件的关键环节,摸清执行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和心理状况,多将释法和讲理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适时促成和解,以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为执行的最终目的。
二是借“调解年”活动契机,依托大调解格局,展开调解。该院借开展调解年的有利契机,注重依托基层政府与村民组织两级调解网络,实现执行和解与诉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后和解的成功对接,通过完善“将调解贯穿于各诉讼程序的全院大调解格局”建设,找到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合理执行度,提高兑现率,促成和谐化解矛盾。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化管理,将执行和解作为“合理执行、优质执行”的评价标准。该院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对原有的制度拾遗补漏,完善执行各环节的制度规范,内容涉及流程管理等三类20多项规章制度,并首次将和解执行作为必经程序写入执行流程管理制度中。
四是领导督促到位,对有和解希望的案件全程跟踪。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只要案件有和解执行的突破口,该院执行局即分派一名局领导负责跟踪督促,从收集来的执行线索中分析梳理,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找准利益均衡点,能不采取强制手段的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