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诱发脑溢血 吵架者赔偿三万八

  发布时间:2009-08-04 08:48:07


    日前,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一个村民因与另一村民吵一句架,导致对方脑溢血中风惹上官司,赔偿对方38031元。

    今年6月20日上午10时,河南省正阳县真阳镇农民陈军因堆放垃圾与邻居陈民发生纠纷,陈民的妻子王某不让陈军把垃圾堆放在自己宅子上,为此二人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陈民的女儿也上前争吵,陈民的妻子王某当即昏倒,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是高血压患者,陈军的行为导致王某突发病情,事后,王某及其亲属将陈军告上法院,要求陈军承担经济损失。

    正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原告王某发生脑溢血致中风的先决条件是患有高血压,但被告的争吵是导致原告发病的诱因,与原告中风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应适当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军赔偿原告损失380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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