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进一步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力度,不断强化多环节治理的措施。2009年,确山县院共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108人次,同比下降了33%。确山县法院的主要措施是:
立案环节。确山县法院进一步加强立案指导工作,及时送达举证责任书、风险提示书,使当事人对诉讼方式有充分的了解,对诉讼风险有明确的认识,对诉讼后果有合理的预期,减少败诉后对法院的抵触情绪。建立立案协调机制,及时与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建立立案提示制度,由立案部门以书面提示的形式,及时向审判和执行部门反映在立案审查以及信访接待中掌握的重要信息,为审判和执行部门妥善处理案件提供参考。
审判环节。确山县院强化审判管理,把好公正审理关,防止因错案引起的涉诉上访。努力追求社会效果,不断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积极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总结推广调解经验,提高调解水平。推行全程调解,积极试行刑事附带民事和解,高度重视行政案件庭外和解等机制,有效减少了涉诉信访。同时,进一步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由答疑法官与立案庭信访接待人员共同参与答疑工作,从而强化法官释明义务,增强其对涉诉信访的预防意识,使当事人接受裁判,息诉罢访,达到初访接待工作效果。
执行环节。大力构建整体联动执行机制,以依靠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破解执行难。主动汇报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重难点案件,在党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予以妥善处理,与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建立联系合作关系,共同治理赖账者,与有关企业联系合作,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实施悬赏举报制度、曝光被执行人增加社会和舆论压力打破执行坚冰。 这些措施有效地保障了申请人权益,减少了涉诉信访。
救助环节。认真抓好司法救助工作,为民生案件当事人递交诉讼状、缴纳诉讼费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涉民生案件实行分管副院长全程跟踪督办,及时解决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实行“院庭长接待日”,全天候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的心声,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涉民生案件进行多种形式的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对缓交诉讼费的案件,一律缓交到案件申请执行之日,并且在原告的所有权利未得到完全实现之前不收诉讼费;率先设立“执行案件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对部分确有困难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实行司法救助;针对部分民事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急需资金、被申请执行人虽有履行能力但暂时无法履行的情况,建立执行案件周转金制度,利用筹集的周转金先行垫付给申请执行人,待被执行人有履行条件时再将垫付的资金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