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重视到位,健全机制 建立大信访格局

  发布时间:2009-08-05 11:21:58


    平舆县法院将信访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上,创建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机制。

    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领导包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三定三包”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案件,包复查、包息诉、包稳定”,限期解决上访问题,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一列出,特别是对越级上访人员和有上访苗头的人员逐一排查、列表登记,实行一案一档、一案一策及属地管辖的原则,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落实责任。

    从明确信访责任制入手,层层分解责任。规定“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信访案件的承办法官为第一责任人,所在庭室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主管院领导负有直接责任。形成了以立案庭为“龙头”、以各个责任人为“联接点”的大信访格局。为实施信访案件的“综合治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在接待涉诉信访案(事)件当事人时,坚持“三个敞开”,既法院信访接待室的大门对当事人敞开,院领导办公室的门对当事人敞开,各业务庭办公室的门敞开。任何人到法院寻求帮助,都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答复;任何人到法院反映问题,都能得到明确反馈。同时,每个干警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待向其咨询问题的当事人。如法警队长陈凤伟同志,在平时值勤或随时遇到来院寻求法律帮助的人员时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或引导到相关部门解决。几年来,他为二百多名来院人员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服务或帮助,赢得社会的好评和群众的赞誉,被评为全市十大青年卫士、五一劳动模范、文明市民等称号,并多次立功。

    实行了严格的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对于因案件质量不高,做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不力的责任人,按照院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出现上访案件的责任人,无论是否调离本部门,无论案件办结的时间长短,都严格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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