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更好发挥基层法庭为人民群众搞好司法服务作用,推动“调解年”活动更深入有效地开展。8月10日,平舆县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进行讨论和研究。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民一庭和法庭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讨论。
讨论会主要围绕7月31日参观、学习项城市法院秣陵法庭、新蔡县法院孙召、佛阁寺两个法庭的情况,与会同志畅所欲言,从参观学习后的体会,本院法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何改进和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等几个方面作了充分的讨论。
会上,刘德山院长就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问题、原来法庭工作存在的误区、如何认识基层法庭建设的重要性问题、如何更新观念做好法庭工作问题做了发言。他指出,一是在基层法庭建设上,一定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搞好基层法庭建设既是上级领导的要求,更是适应新形势对法院司法的要求,我们要正视这一问题,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把法庭建设好,作用发挥好。二是充分借鉴秣陵法庭等先进经验和做法,搞好规范化管理,使法庭成为一个解民忧、化民难、促和谐的阵地。要规范驻庭、值庭制度,确保任何时候法庭都的有在;加强指导和督导,把值庭住庭这一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的规范。三是加强与群众和当地党委政府和村组织的沟通,总结汲取有益经验,多渠道创新机制,有效推动“大调解”活动,不断完善多元化化解矛盾机制。四是驻庭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标准,特别是庭长,要以身作则,带好头,想好点,管好人,办好案,树好旗,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