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通过进一步完善“三个分离”,切实规范了执行行为,确保了公正、文明、规范执行。今年1至7月,该院共执结案件1513件,未出现一起执行错误或矛盾激化案件,无一超执限。
为防止执行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滥用,该院加强了分权制约,实行了“三个分离”。一是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相分离。在执行局设置专门的裁决组行使裁决权,负责审查案外人异议、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裁定不予执行、中止或终结执行等裁决事项。各执行庭行使实施权,负责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等事项。二是涉案物品评估、拍卖申请权与评估、拍卖组织权相分离。该院制定了《涉案物品拍卖管理办法》,规定凡是需要对涉案物品评估、拍卖的,一律由执行人员提出申请,由执行局综合室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再由司法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使案件执行人员与办理委托评估、拍卖事项的工作人员相分离,有效防止了评估、拍卖中的“暗箱操作”。三是实行案件款的收取与过付相分离。该院对单据的领取、核销、检查、案件款的收取、交付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监督检查部门。该院对执行人员收取的案款,规定必须当日交院财务室,当日下班后无法交付的,最迟于次日上午交院财务室,严禁执行人员私存案件款。院财务室每月对收款单据进行一次核查,对不按规定时间交款的,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