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平安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09-08-17 15:56:38


    正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事关正阳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面工作是否富有成效的大事来抓,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严格落实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提高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全县的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该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利用刑事审判从严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在正阳县委、县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加强与公、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作战,准、稳、狠地打击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及时审判,从严惩处,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投毒、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对起诉到法院的“两抢一盗”犯罪、农资犯罪、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判,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秩序不受侵犯。特别是在备耕,春耕和夏收夏种等农忙季节,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等形式,对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以及盗伐林木,盗杀耕畜,盗窃农作物等严重犯罪给予公开打击,为辖区新农村建设做好法治保障。少年审判注重打防并举,惩教结合,寓教于审的原则。根据少年犯的特点,把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防范和事后帮教中来,坚持“三点连一线”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犯罪。重点抓好了庭前、庭审和宣判三个环节的法庭教育,对确有悔罪表现的,优先适用缓刑,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

    化解矛盾营造稳定环境

    该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调解年活动精神,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姚强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调解工作,要求全院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大力推广诉前调解、庭前,庭中和庭后调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和谐因素。对于重点案件“难缠案、钉子案”,姚强都率先垂范,带头调解,为提高法官调解能力,组织开展了百日调解竞赛活动,选拔调解能手,讲授调解方法、技巧,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促进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在调解工作中,全员参加调解,特别是主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余黎明亲自参与调解,如张某诉正阳县医院医疗侵权赔偿纠纷案。该案起诉到法院后,余黎明副院长亲自主持该案的审理,两次召集被告单位负责人到庭参加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对立情绪都很大,原告称如果赔偿不合理到省市打官司、上访。医院称是工作上出现失误,不存在侵权行为,不愿赔偿,官司打到北京也甘愿奉陪。双方矛盾一触即发。余黎明副院长通过向被告讲明利害关系,使对方意识到错误行为给原告造成一定的伤害,将受到惩罚,与此同时做原告的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原被告终于同意调解,并在调解书上签字,避免了一起上访案件的发生。李某与谢金华债务纠纷案,这起长达十年的上访案在余黎明副院长的主持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张某与林业局房屋租赁纠纷案,赵某酒后致死赔偿案,李某人身损害赔偿等这些难缠案、骨头案,都是他亲自参与调解,使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全院民事案件共收案900件,结案749件,调解结案453件,结案率达78.3%,调解率为85.2%。

    积极探索多元调解机制。在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还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建立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如寒冻法庭总结出的三·二调解机制,民一庭总结的“四十字”调解法,真阳法庭总结的“四法”调解,使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保持在86.7%以上,当事人主动履行调解协议的占调解案件的80%以上,此调解法曾在今年的驻马店日报刊出,社会反映良好。

    注重对重大不稳定案件的审理,确保“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涉及群体性的案件、双方情绪对立激烈的案件、判决后较难执行的案件等,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力争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如姚某诉王某相邻关系侵权案,经过市、县两级法院三审,姚某不服,赴京上访,该院成立了“四包一”稳控小组。多次不厌其烦地做姚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王某停止侵权。一次性补偿姚某现金9万元,姚某罢访息诉。

    完善机制密织信访平安网络

在平安建设工作中,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院有关部门中层正职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平安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坚持每季度向县平安建设办公室报告平安建设开展情况。

为认真落实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各项措施,该院以创建“平安示范单位”为载体,健全了安全、保密、消防、重要部位检查通报制度及机关管理、家属院安全、流动人口管理等制度, 与此同时,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制定了预防突发事件等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各项安全教育和管理,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今年以来,该院把畅通上访渠道,认真倾听群众的心声做为平安建设工作的重点,在接待信访群众,解决信访问题时,首先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下岗职工等社会“特殊群体”的诉讼绿色通道,对其来院诉讼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实行“三优先”。 同时坚持因案制宜、综合施策,采取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办法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促使信访当事人息诉罢访;坚持责任查究,找准涉诉信访案件的瑕疵点,逐案进行分析研究,重新制定息诉罢访、教育稳控、依法惩治的方案,确保涉诉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彻底地解决。

    认真落实“两查一访”工作机制。该院建立涉诉信访预警机制,加大赴京非正常上访案件的治理力度,在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判前释法、判中调解和判后答疑制度,涉诉初信初访息诉率基本控制在90%左右。没有发生因涉诉信访案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为确保接访案件件件得到处理,事事得到回复。该院实行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带头接访,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对接访案件逐案建立台帐,把上访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问题、案件性质、结案必需的材料等翔实登记,梳理分类,对所有接访案件实行“四定一包”,即全部包案到领导,定领导、定责任、定人员、定期限,层层落实责任,并建立了日汇报、周通报和督查制度,确保办案进度;明确结案标准,把“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要求承办单位领导要预约接待上访人,听取上访人的意见,对于“案结”要做到“三个没有”:没有实体错误,没有程序错误,没有工作失误,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处理公正,经得起历史检验。对于“事了”要做到“三个到位”:讲法到位,向上访人讲解法律法规、释法明理,讲理到位,对判决的法理、情理、事理进行释明,讲情到位,注重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到位。

实行案件排查制度,对所有已结和未结案件逐案排查,按照谁主管、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对有上访隐情的案件,主管院长要亲自研究处置方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发生重大上访案件的,实行责任追究。

    紧扣民生筑牢为民根基

该院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十分注重司法为民提供及时、全面、有力的保障,做好审判工作,努力实现民生需求的最大化和民生保障的长期化。

建立快速立案通道。该院以方便群众立案为宗旨,探索设立快速立案通道。针对群众提交的立案材料,分类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能立案的当天立案。对于当事人为外地人的案件,尽量做到当天立案,以减轻当事人诉累。此外,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制作了立案便民手册,置于立案大厅内。对民事、行政、执行立案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诉讼费用计算方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的规定等立案阶段常用的法律法规作出详细列举,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向社会发布公开承诺书。向社会发布了公开承诺书,从立案、审判、执行、转变审判作风等十个方面做出公开承诺,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健全司法为民措施。落实审判公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和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设置宣传栏,公布立案条件、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流程等信息,把案件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巡回审理解民难。正阳法院是个农业大县,辖区人口近80万,辖区大、群众诉讼不方便,为改变群众诉讼不便的情况,正阳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现场开庭,就地审判,力争把案件解决在村头、地头、炕头。在全县19个乡镇成立以汝南埠镇、同中镇、陡沟镇、寒冻镇、真阳镇、王勿桥为主的六个基层巡回法庭,固定时间和人员,对一些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案件,实行巡回办案。对一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巡回法庭根据实际根据直接受理、开庭,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将审判工作从审判法庭转移到村舍,田间地头,并邀请乡干部、村民现场监督,不仅方便了群众的诉讼,还将审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

    “巡回法庭”在审理农村涉及农村经济和农民利益的案件时,认真做到“快”、“细”、“和”和“一简三优”。“快”即在受理、审理案件时,在立案与审理上,做到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并尽量做到当天审理,当天结案。 “细”在审理案件时,注重在“细”字上做文章,带着感情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和”即在调解时要诚心的为当事人双方考虑,用入情入理入心的话劝导双方当事人,以亲情感化双方当事人,消除双方间的心理抵触,最终使邻里、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义务。“一简三优”:一简,简化审理程序。三优:即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人民群众亲切称“巡回法庭”是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

    该院还在在全县19个乡镇建立联系点、巡回办案点、法律服务点。他们选择赡养、抚养、家庭婚姻、邻里关系等典型案件,深入到乡村、企业、社区、学校开庭,让群众旁听审理,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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