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汝南法院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四个作用”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一是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该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定期通过登门拜访和电话回访等形式,就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向代表们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是发挥干警家属廉内助作用,把好廉政关口。该院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向每位家属发放廉政公开信。要求家属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当好廉内助,常吹“廉洁风”,常打“预防针”,常敲“警世钟”,防患于未然。同时,积极配合党组做好廉洁勤政工作,及时与领导互通情况,共同监督,构筑家庭助廉护廉网络。
三是发挥当事人的反馈作用。该院在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向当事人发放“五个严禁”等相关的监督评议表,并建立回访当事人制度。纪检监察室不定期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回访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干警办案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的反映,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四是发挥纪检监察员的表率作用。纪检监察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并及时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工作动态,发现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纪检组监察室和相关领导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