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狠抓审判工作这个重点,继续始终如一地坚持“三个抓住不放”,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始终抓住公正司法这个关键不放。在刑事审判中,继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威慑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敏感时期的社会政治稳定。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宽则宽,该严必须严;积极做好少年审判庭的试点示范工作,注重总结积累经验。在民商事审判中,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中产生的各类民间纠纷,尤其注意审理好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三费”、房地产等关系民生问题的案件和涉劳务工的劳动争议案件,重点解决好群体性纠纷,依法加大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在行政审判中,认真落实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加大诉权保护力度,乘势而上,通过化解“官民纠纷”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监督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尤其要通过诉讼活动协助政府职能部门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应诉能力。在执行工作中,继续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净化执行环境,加快建立敦促败诉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的执行威慑机制,加大规范执行的力度,确保执行规范管理在全市法院的领先地位。
二是始终抓住司法调解这个重心不放。实践表明,司法调解是人民法院为构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的直接因素。目前,平舆县法院的诉讼调解工作借助今年全省法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正在卓有成效地开展,但如何发挥调解结案这一优势,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达到“两升两降两为零”,确保这项工作的领先地位,已经是院党组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要通过扎实地向优秀法官学习的活动,使全体法官明确,“矛盾越审越大,绝不是好法官”,“审判不只是依法判决,而是要化解矛盾和纠纷”,坚持把办案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疏导思想、化解矛盾上,把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把矛盾消化在调解之中,强化立案调解,坚持全程调解,重视审前调解和判前调解工作,把各项经验升华提炼;继续探索总结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新思路,尝试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解决新模式,合理化解被告人与被害人的矛盾纠纷;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对抗性,力促当事人在和谐语境下实现实体权利。注意更新调解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知识,把情、理、法结合起来,并适当引进社会资源参与调解。继续做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努力探索构建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以及联调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扩大和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力量。
三是始终抓住涉讼信访这个难题不放。近三年来,平舆县法院在处理消化涉讼信访方面做了大量极其艰苦的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县委授予先进单位。这项工作,平舆法院逐案制定预案,加大化解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突发信访事件,对于排查疏漏、化解不力、包保失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