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刚半年 疯狂作案又入狱

  发布时间:2009-09-04 10:41:12


    刑满释放仅半年,在二个多月时间又疯狂作案13起,近日,新蔡县法院以

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老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于2002年4月1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8年1月30日刑满释放。出狱半年后被告人不思悔改,于2008年7月至10月期间,趁夜晚居民家中无人之机,先后撬门入室盗窃作案13起,共窃得电动自动车、香烟、洋酒、电视机、电子词典、现金、茶叶及口香糖等财物折款19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老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入室盗窃多起,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朱老虎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