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四项举措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促执行

  发布时间:2009-09-11 09:55:48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汝南县法院注重在执行工作中加强民意沟通,探索建立了民意倾听和转化机制,畅通沟通渠道,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实行执行风险提示制度。制定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告知书》,在立案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存在的风险,引导申请执行人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二是建立执行进展通报制度。建立执行工作台帐,对各阶段执行情况及时向申请执行人通报,对依法中止、终结执行的案件及时说明理由,使其及时了解执行动态,并借机认真听取申请执行人的意见。

    三是实行执行案件回访制度。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对需要回访的执行案件统一编号,安排专人深入基层回访,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处理,定期通报。

    四是拓宽民意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担任执行监督员,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听取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重挖掘陪审资源,邀请陪审员参与执行,发挥其在沟通民意方面的优势,同时主动接受陪审员的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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