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有外遇,殴打妻子将其右肩膀关节脱位。日前,正阳法院以故意伤害判处被告人李平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今年41岁的正阳县汝南埠镇余楼村农民李平,1990年10月与妻子王红结婚,婚后生育一双儿女。10多年来,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特别是近两年来,李平发现王红与本村一男子打情骂梢,非常恼怒,便怀疑妻子与其有染。2008年3月8日夜,被告人李平回家后欲与妻子温存,王红不同意,李平更加怀疑妻子有外遇,一怒之下,拿起皮带殴打妻子王红,并将王红右肩膀扭伤,造成王红右肩膀关节脱位,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其妻住院后李平外逃。2009年4月18日李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向被害人王红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平以其妻子有外遇,不给其同床为由,故意伤其妻子身体,致其妻右肩膀关节脱位,构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李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