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日前,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发文,成立驻马店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据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在河南尚属首家。
近年来,一些行政争议案件因一方当事人众多、案情复杂、政策性强等原因,单纯依靠行政诉讼往往难以得到圆满解决,成为影响地方大局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驻马店市委、市政府组织市中级法院、市政府组成部门等单位成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市四大班子和市中级法院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市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承办落实有关决议和交办事项,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收集相关行政司法和执法信息,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群体性行政争议案件,指导行政机关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为充分发挥协调委员会的功能和作用,市委、市政府还制定了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执法白皮书制度等配套制度。有关人士称,由党委牵头、政府出面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对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将起到积极作用,也是实行多方联动,在健全行政争议机制方面作出的一个重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