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事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念足念活调解经,从根本上息诉止纷,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减少诉累,节约诉讼成本,真正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平安、和谐,提升了人民法庭的公信力。
该院通过研究学习、借鉴他人经验,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有效的调解制度,大力践行审前、庭中、庭后调解,通过规范化的调解,扭转了当事人对法院调解“久调不决”、“强行调解”等不良印象,使基层法院的诉讼调解一改以往“民间调解”的传统形式,而使之成为更具有规范性的“裁判员式的调解”。极大地提高了诉讼调解的权威和效率。一是摒弃偏见 校正角色。民事调解以往被戏说成“搅稀泥”,法庭和法官被调侃是“和事老”,不少人民法庭曾一度对民事调解存有顾忌和偏见。该院从更新思想观念抓起,深入开展民事调解实务研讨,引导法官们在思想上、舆论上为民事调解“平反”、正名:调解方式结案既符合“和为贵”的民族传统价值追求,又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现代司法当事人主义理念,是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审判!特别对发生在法庭辖区的案件,当事人多为亲朋、乡邻,很多官司只为“争一口气”,法庭要平纷止争、案结事了,必须把调解工作贯彻到审理的全过程。为了使人民法庭的法官真正不当无原则的“和事老”,不再将调解工作庸俗化为滥调、硬调、久调不结的“和稀泥”该院多次举办调解技能轮训班,教育法官会讲法、善析理,贯彻当事人自愿、依法调解、“能调则调、多调少判、调判结合”等基本原则,并特别强调要印象公正:不能从言语、动作上对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表现出热情,不能让另一方当事人产生合理的怀疑,不能把自己的情绪带入案件调解工作中。二是主动出击 “耐”字当头。“你们同意调解吗?不同意我就下判了。”这种被动应付式的法官问话在该院的人民法庭办案中是禁止使用的。许多人民法庭在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时形成这样的共识:“无论当事人是否愿意,法官主动出击,有利于调解成功!”该院放手让法庭的法官们积极主动地开展调解工作,并且“耐”字当头,反复引导当事人分析利弊,打消不切实际的念头。该院副院长刘金洲说:“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法官就要做出100%的努力!” 三是尊重习俗 反弹琵琶。“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是重地缘、人缘关系的传统习俗造成的,法庭对找上门的说情人,想堵也堵不住该院的人民法庭干脆来个“反弹琵琶”,通过耐心说服“说情人”,进而由他们去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有时委托双方的“说情人”共同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由法庭依法审查、确认,如此一来,发挥了“说情人”的正面积极作用,许多受说情风、关系网干扰的棘手案件反而迎刃而“解”了。
今年以来,该院人民法庭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审结案件2144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七成以上,真正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平安、和谐,大大提升了人民法庭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