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遂平法院注重源头治理,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党组重视,全院形成合力。为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我院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有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的信访工作,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形成全院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二、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指导,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政意识,从根本上提高案件质量,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发生。全院干警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办案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从根本上减少了上诉案件,继而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畅通信访渠道,切实解决信访难问题。为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我院实行信访室常日接访与院长接待日专门接访相结合制度。实行院长天天接待制度,由接访院长接待群众来访,并负责处理问题,保证让来访的群众访到想访的人,说出想说的话,化解了大量的矛盾。
四、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我们在当事人首次来咨询、立案的时候,对当事人进行正确的诉讼引导,使当事人在进入诉讼程序时了解一些基本的裁判规则,了解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客观地认识自己的诉求,理性地对待法院的裁判。对诉讼中常见的诉讼风险提前告知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不能的风险后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着力提高案件质量,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涉诉信访的发生。
第一,加大调解力度,提高案件的调撤率,及时化解矛盾,做的“案结事了”,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我们在处理案件时,开展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上调解、庭后调解、判后调解和执行和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始末。截至8月底,我院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8%,“百日民调竞赛”活动的调撤率达到了93.3%,位居全市法院的前列。
第二、坚持卷宗评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我院每年都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每季度对全院审理、执行的各类案件卷宗进行全面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形成评查报告,并及时反馈给承办人,责成承办人限期整改。对不按时整改的,将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讲评时予以批评,对评查出的三类卷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扎扎实实的卷宗评查工作,对提高我院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案件审理的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有一部分信访案件是因为裁判文书论理不清楚,当事人不明白官司输在哪里,反而误解承办人偏袒另一方当事人,所以到处反映。因此,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应当充分运用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把当事人的诉求逐条表述、分析清楚,选择适当的说理方法叙事说理,做好解惑答疑工作,真正做到“胜败皆明”,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六、落实涉诉信访责任追究制。我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把办案责任与信访责任对接起来,一经发现涉诉上访案件,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即围绕上访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对因裁判不公、执行不力、作风粗暴或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引发群众赴省、进京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此增强全体干警的信访意识和信访责任观念,增强干警的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促使每一个办案人员在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注重信访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把信访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