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西瓜皮导致美女被判“三个月”,赔偿损失20000元

  发布时间:2009-10-22 11:27:00


    2009年6月17日中午,被告人赵嫣和他人一起开车到遂平县嵖岈山街办事,将车停放在李凤家经营的机电门市部门口路上,赵嫣在车上吃瓜时将瓜皮扔在李凤家门市部前的路上,李凤见状斥责赵嫣,引起二人争吵,赵嫣上前煽了李凤一耳光,双方在撕打过程中,赵嫣又致李凤左耳及面部损伤,经鉴定李凤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为轻伤。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嫣后悔莫及,自愿认罪,并让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决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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