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针对农村工作实际,找准涉农案件调解的“切入点”,加大对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做到了案结事了,今年前以来共审结涉农案件382件,调解率达85%以上,自动履行率达85%。审理周期平均缩短了15天。在审理涉农案件的过程中,泌阳县人民法院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因涉农问题而产生的涉诉涉法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在处理涉农案件的过程中,泌阳法院的法官们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该院的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找准案件的争议焦点,并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焦点的看法,然后在对双方所争议的焦点对症下药,从而做到案结事了,减少不必要矛盾的发生。
二是找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说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针对疑难、复杂、当事人尖锐对立的案件,建立以合议庭为主,全庭同志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机制,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共同分析和解决问题,采取不同方法进行调解,使案件在最大程度上得以调解结案。
三是找准法律与情理的融入点,发挥法律与道德规范的双重作用,使当事人化解积怨。该院的法官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大胆尝试,积极推进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做到晓之以理促稳定,动之以情解矛盾,明之以法定纷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并采取送法上门、服务到家的办法,到当事人家里了解情况,走访调查,并向当事人及周围群众解释法律法规,排解矛盾纠纷,做好法律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泌阳县法院还组织了一支由法官组成的法律宣传队,定时深入到乡镇进行普法宣传,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