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新思路、新方法,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上蔡县是一个人口135万的农业大县,素有“重阳文化之乡”之称,历来有着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但近年来诉诸法院的赡养、房产、遗产和老年再婚等四类案件日益增多。该院针对这一情况,建立了老年审判指导小组,制定《涉老维权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动员全院上下对老年维权案件坚持“特案特办”。
在立案大厅,他们专门设立老年人立案窗口,设置了饮水机,配备了老花镜,方便老年人诉讼。遇到老年人书写困难,立案法官主动为其代写诉状,联系申请法律援助。对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按照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办理。今年以来,该院办理老年人案件缓、减、免诉讼费案件72件,缓、减、免诉讼费12万余元,为老年人解答咨询、接待老年人信访263件,复查涉及老年人申诉案件23件,充分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老年人身体差、诉讼能力较弱的特殊性,该院各审判、执行部门都推行了“全程保姆式”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实行了“三优一缓四快”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缴纳诉讼费确实有困难的一律实行减、免、缓;快立案、快审理、快调解、快执结。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充分做好诉讼请求、证据要求、诉讼标的三方面的释明工作。对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实行“三不传四方式五上门” 即采用询问式、告知式、说明式、解惑式;对高龄老人不传唤到庭,对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的老人不传唤到庭,对其他不便公开开庭的老人不传唤到庭,方便老年当事人诉讼;上门受理、上门谈话、上门开庭、上门执行、上门回访的方式。
该院针对一些矛盾较深,影响较大的赡养案件,主动到案发地、案件多发区就近审理,就地开庭,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加大调解力度,该院审判人员还主动与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本家户族中有影响有威信的人士联系,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调解结案,力争较好的社会效果。他们还注重把涉老审判工作向社会延伸,建立了覆盖城乡角角落落的便民诉讼网络和法院与社会各界相衔接的“诉调对接”机制,与县老龄委、工会、妇联、司法等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法院委托调解、邀请参与调解涉老维权案件的实施意见》,构建起了老年维权社会网络。
在杨集镇后常村都知道:现年103岁的戚氏与长子常福军夫妇因故闹别扭,至今已有20余年互不来往。戚氏有三儿一女,次子未婚就去世了,长期以来戚氏与长子一起生活,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戚氏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再自食其力,就想让子女们分种老家的承包地并承担赡养义务,其他子女都同意老人的想法,可大儿子却不同意分地也不愿赡养老人;在戚老太太的反映下,村委、镇政府出面处理这对母子间的恩怨,但大儿子一肚子怨气拒绝和好,闹得无果而终。今年八月初,百般无奈的戚老太太经人指点,步行两公里到蔡沟法庭求助,因年老体弱,路上歇了十几次,等她赶到法庭时已是中午时分,她便坐在法庭办公楼台阶上等着法官出现。下午一上班,张耀中庭长便遇见了戚老太太。张庭长耐心听完情况,劝戚老太太不要心急,由法庭安排处理此事。随后,张庭长带全庭人员驱车来到后常村,在村头现场开庭审理本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经过法官们语重心长的一番开导和法律宣传,最终,常福军承诺履行自己应尽的那份赡养义务,双方达成赡养调解协议。
该院在赡养案件审结结束后还及时进行回访。他们基于一些调解内容不宜也不能进行强制执行的情况,就通过法官积极的回访工作来完善,及时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力地保护了老年人的权益,同时,也能有效地融洽当事人的家庭亲情关系,使老人真正感受到亲情的温馨。如家住华陂镇华北村的郭摆、侯铁蛋诉侯运平赡养、抚养一案,法院审结后,主办此案的周占军法官多次进行回访,督促侯运平积极履行义务,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解开了母子、父子多年来的恩恩怨怨。
该院针对少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不孝之子,当事人申请后,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强制执行,使不孝之子感受到法律的震撼力,还让其意识到不孝的可耻及应有的惩罚,做到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今年司法拘留3名不孝之子,切实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还规定,凡涉及老年人的执行款,一律送款上门。
该院还组织干警,开展“送法”活动。即送法进街道;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家庭。他们还建立了村委会、乡镇、妇联、司法、法院“五位一体”大调解网络,对老年人案件实行前置调解、联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全程大调解,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维护了家庭的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他们共审、执433件涉老民事案件,所有赡养、扶养案件均在一月内审、执结,其他涉老案件95%以上在3个月内审、执结,调解结案率在7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