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10月23日上午,平舆县人民法院召开“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暨和谐司法促进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和促进和谐司法活动中取得的经验进行交流、对在开展“调解年”活动中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相关领导也应邀出席会议。
平舆县法院以省高院开展“调解年”大调解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新时期多元化调解的司法新途径和审结案件方式,追求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以达到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通过努力,该院把调解手段全面贯穿于全院工作始终和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使案件调解率整体达到了85%以上。
为更好地实践司法为民,进一步推动“调解年”活动深入开展,会上各业务庭分别对司法实践中取得的经验进行了发言交流,对在司法实践中工作突出的干警李勇、张文生作了表彰。
会上,院长刘德山强调,学习党的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一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习;作为法官,我们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我们的行为,树立好我们的形象,转变观念、放下架子切实服务于群众,办案要公正廉洁,追求案结事了。二是要把握重点学习;作为法院工作者就要通过司法来体现党的执政,就要以办好案为标准,能不能和谐办案、办和谐案是检验法院能力的尺度;三是要不断提高我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深入把握党的执政思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在具体实践中,要加强相互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要会作群众工作,善作群众工作,进一步提高调解能力,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