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五措施严把上网裁判文书质量关

  发布时间:2009-10-27 09:21:37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自裁判文书上网以来,平舆县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通过裁判文书自查、随机抽查、裁判文书竞赛等活动,提高干警责任意识及自身素质,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保障上网裁判文书的质量。平舆县法院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格式标准。把裁判文书制作作为业务培训内容之一,通过培训要求审判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格式规范制作裁判文书。为撰写法律文书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尺度。

    二是实行“三校对”制度,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乎规范要求和错别字等低级错误出现。要求裁判文书在签发前必须经过案件主审人、庭长和主管副院长分别进行校对,形成由书记员初次审查、承办人再审查、庭长把关的三次审查制度。最后由负责本部门的副院长签发盖章。

    三是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评查制度。该院制定了裁判文书评查标准,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定期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同时将裁判文书整体水平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之中,把评查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是严格审核上网文书程序,网管员上网时再检查。对于各庭室报送的即将上网的裁判文书电子档,网络管理员在上网发布之前必须再次审查文书是否存在标点符号以及文字错误,并在上网之后时时关注网站动态,并由各庭再次审核本部门上网文书,确保上网发布的裁判文书完善无瑕。

    五是完善奖惩制度。一方面用“典型引路”的方法进行正面激励,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对获得优秀的裁判文书作者进行精神上的和物质上的奖励,另一方面,要通过“亮丑罚劣”的办法进行反向激励。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点评曝光,通过反向激励,促使审判人员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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