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近年来,驻马店市委十分关心市中级法院的队伍建设,全力落实干警的职级待遇,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一是配强法院的班子,不断充实配强班子成员,形成了一个干事创业的领导集体。市委严格按照《法官法》等规定,为市中级法院班子配备德才兼备、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员。目前,中院班子成员均具有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和多年政法工作经历。同时为4名符合条件的班子成员落实了正处级待遇。二是为法院增设必要的机构。在中院机构改革中,按照编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及时审批了老干部处、网络处、立案二庭等相关机构编制,为一些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机构保障。三是解决干警职级待遇。无论是在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人员,或是因平时工作需要调整提拔的同志,市委均给予及时任命,并确定相应级别。前不久,经竞争上岗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为39名同志解决了职级待遇。其中,有16名同志由副科级晋升为中层正职,10名同志由科员晋升为中层副职、13名同志由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调整到中层副职。日前,经市委考核、研究,又一次性为中院解决13名副处级审判员、2名副调研员职数。